附件1

 

2020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绩效目标:立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突破一批重大科学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培养一批硕士和博士等高水平人才,公开发表一批论文或专著。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20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2020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需求引导型、自由探索型两种类型予以支持。

(一)需求引导型。

以国家重大学科前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技术攻关重点领域为导向,以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为限定申报范围实行限项申报。

按照重大前沿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进行分类支持。重大前沿项目主要是指瞄准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交叉学科、优势学科领域,以及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而开展的研究。面上项目主要是指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为解决产业和学科普遍存在的基础性、共性问题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重大前沿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个;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5万元/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重大前沿项目不调整至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类支持,重点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类支持。

(二)自由探索型。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不限申报领域,鼓励自由创造,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探索获得更多原创性、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尊重个性、宽容失败。

不限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支持总数不超过200个。

三、关于需求引导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原则,在“5+1”现代产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生态文明、污染防治、人口健康等公益民生领域的项目进行鼓励性和引导性支持。

按照项目+基地+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40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报的项目。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信息科学领域:网络安全密码学应用及固件安全;下一代无线网络;相控阵天线及雷达功能扩展;太赫兹;3D显示基础理论及评价软件工程大数据科学与应用;机器人科学及应用;能源电力物联网等。

2.医学科学领域:健康养老;护理;重大疾病、多发病与常见病防控与治疗;中药材及药物发现、制造、新型给药系统;口岸疫病防控;医学检验检疫方法研究等。

3.化学科学领域:有机光电材料及器件;手性催化剂的设计、合成及应用;动力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无机盐的结晶控制;精细化学品合成新方法;天然气化工;有机污染物检测分析与处理;燃料燃烧及污染物生成与控制等。

4.生物与农业领域:动物种质资源、养殖、疫病防控等;作物种质资源、种植与可持续发展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质量安全与废弃物利用;生态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等。

5.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制备及应用模拟研究;电气,动力机械,交通运输工程基础研究;核能与核技术关键问题研究等。

6.地球科学领域:战略性矿产资源成矿理论与找矿预测;页岩气和致密气勘探开发、藏岩石动力学;矿山环境与生态修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大气科学;川南地区地震孕育发生机理研究及防灾减灾等。

7.其他交叉及新兴领域:顺应学科综合性发展的趋势,围绕相互交叉、融合、渗透而出现的新兴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诸如黑科技等超前性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重大前沿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2年(含)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01月。

3.项目资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4.限项说明:按照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体限项数详见附件《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总数不超过5项;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附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关于自由探索型项目有关说明

(一)支持原则。

比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模式,采取网络评议与专家会评相结合的推荐方式,优中选优竞争立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不限研究领域,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所属学科门类。

2.项目负责人应为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3.项目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01月。

4.项目资金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万元,支持总数不超过200个。申报单位为企业牵头的须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附表: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附表

 

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位:个

申报单位

总数

申报单位

总数

四川大学

180

四川师范大学

30

西南交通大学

70

西华师范大学

30

电子科技大学

70

川北医学院

30

四川农业大学

50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30

西南石油大学

50

成都医学院

20

成都理工大学

50

西南民族大学

20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40

内江师范学院

20

西南科技大学

40

绵阳师范学院

20

西华大学

40

成都工业学院

20

西南医科大学

40

攀枝花学院

20

四川轻化工大学

40

四川省肿瘤医院

20

成都中医药大学

40

成都军区总医院

20

成都大学

30

 

 

1.未涉及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2.单位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且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

4.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