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4

 

2020年度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

 

为积极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落实我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战略部署,重点围绕我省“5+1”现代产业和“10+3”农业产业发展,以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示范推广一批引智成果。

绩效目标:围绕通过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示范推广一批引智成果,扩大引智成果受益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成果支持。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20201-202112月。

四、支持方向

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示范推广通过自身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而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应用价值的成果,或采用二次引进的方式,引进和推广适宜在我省应用推广的引智成果。此批次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农林牧渔品种及配套种养技术,农林产品提质增效加工技术,绿色农业与土地污染防控,烘干冷链物流关键技术,林下经济、高寒地区设施农业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二)工业领域。

1.电子信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元器件、材料与基础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公共安全、教育、传媒、环保、交通、医疗康养、物流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2.装备制造。重点支持航空航天、智能装备、轨道交通、先进电力装备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3.先进材料。重点支持先进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有机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纳米材料、先进建筑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4.能源化工。重点支持水电、风电、光伏、页岩气等清洁能源,以及绿色化工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5.食品饮料。重点支持区域优势的川果、川茶、川药、川酒、饮用水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三)社会民生领域。

1.医药。重点支持生物药、化学药、中药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2.医疗卫生。重点支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

3.环境保护。重点支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建筑、防灾减灾、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4.文化旅游。重点支持文化科技、旅游科技领域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请示范推广的引智成果须领先于国内同行业水平,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对周边地区或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明显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经费比例不低于1: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不要求自筹经费。

(三)推荐单位是指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扩权县)和省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