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5

 

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2020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申报书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实施细则》,组织申报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目标:着力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融资租赁等方式到银行机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获得融资,大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支持重点。

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开展创新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和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

1.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贷款规模和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确定补助额度,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以通过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担保费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3.对以债权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研发、设计、检测等设备、器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年租赁费的1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同一融资租赁项目补助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陆,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须是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 (国科火字〔2017144)文件要求,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并获得2019年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申报单位只能选择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的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报。已获得2019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支持的企业,不予支持。

4.申报单位获得债权融资的时间为:201911——2019831日。

5.申报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补助方式的,银行贷款金额按2019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应付利息不得低于10万元;申请融资担保补助方式的,担保费用不得低于10万元;申请融资租赁补助项目方式的,年租赁费用不得低于50万元;申请科技小贷补助方式的,贷款金额不受限制,但企业所获贷款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须为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试点的7家,包括:成都高新锦泓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成都高新高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成都温江兴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成都崇州合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绵阳游仙国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项目应在线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所有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1.《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申报书》。

2.有银行签章的借款合同、借据(借款凭证)、银行实际放款凭证;委托担保合同、保费发票;融资租赁合同、有银行签章的租金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注:该项材料金额须与企业财务报表对应科目金额一致)

3.20191-8月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撑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申报通知和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3.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均须按照顺序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盖章部分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