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现将《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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