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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5-31 16:59:56 信息来源:办公室

农工党四川省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更好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2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具体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双创”决策部署,我省于2015年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明确了“激活创新创业主体,夯实创业载体、营造创新创业市场环境,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等政策措施,出台了“科技创新政策16条”,极大地提高了全省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具体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年度目标,加强考核力度

加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培训力度,每年在各市州单独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专题培训,并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纳入省政府三级目标考核。2019年,已确定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万亿元,增长8.2%的年度目标,并纳入考核,着力推动地方领导重视。

二、大力培育企业,引进激励人才

(一)对企业统一培训服务指导2013年起我省已连续7年开展高企认定管理专题培训。从2017年始,我省从大片区培训深化到各市州单独培训,2018年培训26场次,培训人员4000人次。做到了广泛宣传,深度动员,引导更多企业积极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壮大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

(二)在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已明确生物与新医药领域包含农业,科技服务业已包含在高技术服务领域,我们持续在给予认定,目前已有生物与新医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334家,高技术服务领域高新技术企业511家。

(三)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对科技人员实行委派式离岗创业,对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离岗创业或兼职取酬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的在编在职农业科技人员,在三年内保持原有身份、岗位、待遇“三不变”,所得收益归个人所有。

(四)企业经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在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时将优先立项,各市州也相继出台了政策措施,明确在立项时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三、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为“五大万亿”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围绕“5+1”支柱产业确定了集成电路及新型显示、新材料、软件及信息服务等12个领域,目前已牵头三个领域制定了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设立了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核技术应用等重大科技专项,为全省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万亿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二)围绕“5+1”万亿支柱产业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目前,已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8,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

四、着力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新引擎

(一)优化高新区建设布局。截至目前,我省共有高新区21家,其中国家高新区8家,省级高新区13家。国家高新区数量位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

(二)认真落实省政府对国家高新区专项支持措施,大力推进国家高新区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通用航空、清洁能源装备等领域,突破了一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确保了一批重大项目实施。

五、积极出台落实政策,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环境

(一)已将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R&D投入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技术合同登记额、专利申请量等纳入市州政府三级目标考核指标。

(二)对发展较好地区给予更多财政转移支付,各地相应出台了促进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截止2017年底,我省办理769家高企所得税优惠,优惠金额共16.36亿元,同期增加近2.46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企业培育、财税政策、产业支撑等方面出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大高企培育、认定及财税支持

(一)开展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题培训,力争21个市州全覆盖,培训27场次以上,培训人数4200人次以上。

(二)对农业、服务业领域企业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继续给予认定。

(三)推动各市州继续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减免,财政奖补政策,抓好政策落地,确保执行到位,让更多高企能够享受到实惠。

二、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支撑

(一)积极推动围绕“5+1”支柱产业确定的软件及信息服务等12个领域的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的制定工作落地,并组织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二 )力争2019年全省围绕5大万亿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

三、继续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发挥成都高新区国家自创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出台《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支持自创区高质量发展,为做强成都“一干”提供支撑。

(二)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建设布局。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2019年新增省级高新区3家,培育5-8家后备省级高新区,1家省级高新区进入创建国家高新区现场考察。大力引导高新区聚集创新资源,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四川省高新区创新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建立高新区创新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对全省高新区创新发展绩效进行评估,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5+1”万亿支柱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三)继续抓好省政府对国家高新区专项支持措施落实,推进国家高新区围绕军民融合、通用航空、先进材料、智能终端、数字经济等领域,突破产业发展瓶颈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感谢您们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们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