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高端引智计划”自2013年实施以来,累计柔性引进2264人3131人次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和交流指导,对促进我省重大技术创新、核心技术突破、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管理理念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重大引智计划,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吸引国(境)外高层次人才的制度,推动引才引智向科技创新聚焦发力,经省人才领导工作小组第22次会议审定,科技厅、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修订了《“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及政策创新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组织与管理职责、资助方向与申报条件、申报立项程序、项目实施管理、支持政策、监督与检查、附则等八个部分。其政策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项目体系更加完善。在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基础上,将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和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一并纳入天府高端引智计划。三类项目统筹管理,分类推进。
(二)目标任务更加明确。量化年度引才引智目标任务,每年柔性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专家500人次以上、示范推广引智成果10项以上、建设引才引智基地10个以上。
(三)实施管理更具操作性。一是明晰了科技厅、推荐单位、项目单位各自的职责,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规范了项目实施管理,解决工作“由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二是对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进行规定,解决项目单位“能否报”、“报哪类”的问题。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更换专家、项目延期和项目终止等特殊情况的处置进行规定。
(四)政策支撑更加有力。新增三条支持政策:一是强化柔性引才和效益意识,对引进外国专家来川工作时间不再做硬性要求,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国(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基地,吸引使用当地高层次人才等;二是强化引才引智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对在集聚人才、推广引智成果、创新引智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地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三是强化人才激励,在传统荣誉表彰的基础上,对入选计划的主要高层次专家颁发《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
二、项目申报、实施和总结(验收)的具体规定
(一)哪些单位可以申报?
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自主申报“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项目。申报项目应明确负责人,所申报项目要符合对应的项目申报条件。
(二)项目如何申报?申报时间?
项目单位根据科技厅印发的申报通知,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类型后在线填报,相关填报要求详见系统内填报说明。申报时间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三)项目实施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执行期为1年(自然年度),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执行期为2年,引才引智基地备案有效期为5年。
(四)项目经费资助方式及额度?
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采取前补助资助方式,资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项·年,同一项目最多连续资助5年;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采取前补助资助方式,资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项;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资助方式和资助总额另行规定。
(五)项目总结(验收)材料内容和报送流程?
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开展绩效评价,持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执行评价表、经费决算表等书面材料,到推荐单位办理经费审核;推荐单位应对所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项目年度执行总结报告、典型成果、专家案例及经费决算表和执行情况表。涉及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经费决算表、财务记账凭证等,由项目单位永久留存备查。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和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分别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和引才引智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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