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通知
  • 索引号:11510000008282399T/2021-00814
  • 文 号:
  • 发布机构:高新处
  • 发布日期:2021-12-23 18:52:49
  • 关键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孵化载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大学科技园: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现就加强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及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载体”)安全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复杂性和艰巨性,始终要把安全生产摆在与科研事业健康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底线思想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排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促进其安全运行。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等政策法规。各市(州)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程中心及孵化载体要坚持把安全运行放在重要位置安排部署,健全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监管体系,切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工作压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抓实抓细日常运行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监管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危险源管理等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管理手段科技创新,保障安全和监管工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条件。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压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

科技厅将各单位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的重要内容,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泄密事件等情况,科技厅将视情节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不再将其列入相关序列管理。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蜀ICP备2002391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4
网站管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电话:(028)86723782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编:610016
技术支撑: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
pv总量 访客数总量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