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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8282399/2025-00089
  • 文 号:川科资〔2025〕7号
  • 发布机构:资源处
  • 发布日期:2025-03-21 18:43:42
  • 关键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重大科技任务凝练生成方式,启动“‘四川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管理等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境内外注册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4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5.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1.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4.项目执行期从202541日起,执行1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四川省软科学项目申报书A类重大战略需求研究)。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截止时间为:2025328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32818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331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20室,联系人:屈智028-86671416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668540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02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249950028-65238378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诚信与科普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四川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管理”等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321


“‘四川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管理等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一、四川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管理研究

一)国外碳足迹规则对四川优势产业的影响及应对方案研究

需求目标:以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钒钛先进材料等产业为重点,分析研判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产品碳足迹政策规则及其走势对四川相关行业的重大影响和风险,识别应对国际碳足迹政策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学习借鉴江苏、内蒙古等地经验,提出积极应对国际产品碳足迹规则挑战的对策,制定重点外贸行业产品碳足迹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

考核指标:

1.形成国际产品碳足迹政策及规则要求清单1份;

2.制定综合应对国际碳足迹规则挑战的实施方案1份;

3.形成应对国际产品碳足迹规则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

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期限:3个月内提交研究成果,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

有关说明:申报单位应提供具备本课题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

(二)四川省电力碳足迹核算方法与数据库建设研究

需求目标:围绕发挥四川绿电优势,分析国内外各类发电方式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计量与核算建模方法,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理论框架建立涵盖发电、输电、配电等环节的电力碳足迹核算模型,构建分时分压电力碳足迹核算方法,开展光伏等产品电力碳足迹因子试算,提出四川省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方案。

考核指标:

1.提出省级电力碳足迹核算方法模型和标准草案1套;

2.形成省级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1套;

3.形成四川省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方案1份。

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期限:3个月内提交研究成果,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

有关说明:申报单位应提供具备本课题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

(三)四川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研究

需求目标:结合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针对目前国内外碳足迹认证普遍缺乏数据层面的评审规则、缺乏碳足迹模型规范和数据披露规范等关键问题,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碳足迹核算标准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研究制订产品碳足迹审核技术要求、碳足迹认证标识信息披露技术要求等认证规范,提出我省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试点任务和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

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审核和信息披露技术规范1份;

2.制定产品碳足迹试点实施方案1份;

3.试点产品审核案例1套。

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期限:3个月内提交研究成果,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

有关说明:申报单位应提供具备本课题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

二、四川科技创新能力与经济实力匹配度研究

(一)四川科技创新资源地图研究

需求目标:综合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搭建全省创新资源现状空间数据库,组织实施科技资源摸底,开展“15+N”重点产业链科技成果摸排,摸清四川科技资源概况特别是优势创新主体,形成“15+N”重点产业链近期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清单和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地图。

考核指标:

1.形成“15+N”重点产业链科技成果清单1份;

2.建立四川省创新资源现状空间数据库1个;

3.形成四川省科技创新资源地图1份。

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期限:1个月内提交“15+N”重点产业链科技成果清单,3个月内提交四川省科技创新资源地图,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

有关说明:申报单位应提供具备本课题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

(二)四川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位势研究

需求目标:围绕在川战略科技力量、重大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以及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深入对比四川与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上海、安徽、湖北、陕西等省份的优势和差距,研究四川科技创新指标与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态势和关系,分析四川科技创新的位势和潜在优势,提出未来四川科技创新的突破重点和政策措施。

考核指标:

1.形成四川与经济大省等科技创新对比情况分析报告1份;

2.形成四川科技创新指标与主要经济指标发展态势分析报告1份;

3.提出四川省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建议清单1份。

项目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期限:1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3个月内提交研究成果,1年内完成项目验收。

有关说明:申报单位应提供具备本课题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