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8282399/2025-00234
- 文 号:川科实〔2025〕12号
- 发布机构:平台处
- 发布日期:2025-07-04 16:26:58
- 关键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整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整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川委科办发〔2024〕5号)相关要求,2023年至2025年科技厅按领域、分批、分步推进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整工作,经专家论证评审,遴选出121家实验室进入优化重整后的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省重点实验室应以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强化应用牵引,突出科技前沿,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力争实现重大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管理。科技厅是省重点实验室的统筹管理部门,应统筹管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指导主管部门落实管理与监督职责,研究制定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政策制度,规划布局方向,牵头组织开展定期评估和检查,并依据评估结果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
三、落实督导协调。主管部门要督导依托单位做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负责对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政策、经费、项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保障。
四、夯实运行保障。依托单位要承担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日常管理,做好实验室人才队伍、支持经费、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运行管理与条件保障,切实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优化重整后的省重点实验室要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未来3年科研攻关任务清单,明确科研任务、创新成果产出、人才培养、开放交流等内容,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优化重整后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