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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26-01-07 16:12:49 信息来源:广元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创新生态,广元市科学技术局于近日印发《广元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29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适用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各类参与主体,建立以信用等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科研诚信信用划分为A级(信用优良)、B级(一般失信)和C级(严重失信)三类,并配套差异化的激励与约束措施。信用优良主体将在项目立项、评审评估、人才推荐及日常监管中享受优先支持和便利服务。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主体将面临为期一年的通报、项目限制、资格取消等处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则将受到为期三年的严格惩戒,包括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财政资金、纳入科研失信名单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措施。办法同时建立市级科研诚信数据库,实行信用记录动态更新与修复机制,并明确了异议申诉渠道,旨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动态管理、可纠可复”的诚信管理闭环。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科研诚信建设进入制度化、精细化、系统化管理的新阶段,将有力推动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诚信管理,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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