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8
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书或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书”)
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绩效目标: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单项经费
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分为资助项目和培育项目两个层次给予支持。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支持经费50万元/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个。填写申报书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均按照5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项目支持经费70万元/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30万元/个。填写申报书时,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按照7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且项目名称统一为“×××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三、支持原则
遵循“择优选拔,目标考核,财政资助,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为引导,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为我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创新研究团队;
在同等基础和条件下,优先支持在川企业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整合高校和(或)科研院所科技资源,联合申报优秀青年创新团队。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申报的项目。
四、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未来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合成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健康养老、护理、肿瘤防治、人类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脑科学、现代农业、林业生态、畜牧养殖、深地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能源电力、下一代移动通讯、页岩气、人工智能、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或产业。
五、有关说明
(一)实施周期: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培养周期均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工作,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勇于探索创新,具有发展潜力;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在学术上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
4.身体健康,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含副高级)。
(三)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人条件。
1.支持在四川省境内注册,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等单位,以四川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具有集中且重要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青年创新研究团队(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不再列入);
2.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凝聚力;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
4.身体健康,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企业工作的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5.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创新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含副高级)。
(四)限项说明。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有关申报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推荐名额表》,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前期已获得“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基金人才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时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每个高校和院所申报不超过6个团队(四川大学12个团队),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4个团队,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不受单位名额限制;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参与本年度其它青年创新团队的申报。
3.鼓励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六、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中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须提供不低于财政预算经费总额30%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
2.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附表: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名额
附表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位:个
申报单位 |
名额 |
申报单位 |
名额 |
四川大学 |
32 |
西南医科大学 |
8 |
西南交通大学 |
16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8 |
电子科技大学 |
16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8 |
四川农业大学 |
12 |
四川师范大学 |
8 |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
12 |
西华师范大学 |
8 |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
12 |
川北医学院 |
8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8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
8 |
西南石油大学 |
8 |
成都医学院 |
8 |
成都理工大学 |
8 |
西南民族大学 |
8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8 |
宜宾学院 |
8 |
西南科技大学 |
8 |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8 |
西华大学 |
8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8 |
注:1.未涉及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