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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实施“八大行动”贯彻落实四川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3:52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技局

29日,乐山市科学技术局积极组织全市科技系统干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代表50余人线上参会,会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如下。一是实施省级创新型市县创建行动。力争获批省级创新型城市创建,逐项按进度推进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推动马边彝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创新型县,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型县。二是实施科技园区优化提升行动。推动乐山高新区扩区升位,出台支持乐山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国家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园区建设。推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星创天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园区与现代农业园区融合发展。三是实施创新主体和平台培育行动。力争新增瞪羚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力争达400家以上。加快建设西部硅材料光伏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新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家以上,全力争创省级晶硅光伏技术创新中心。四是实施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行动。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50项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0项以上,力争组建晶硅光伏创新联合体,带动全市R&D投入总量超过27亿元。五是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科技项目20项以上。助力“四川科技兴村在线”服务提质扩面,完成专家在线服务8000条次以上。六是实施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行动。举办成都创新资源市(州)行乐山专场活动。筹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乐山分院,深化与中科院系统院所合作。七是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强化行动。深入推进晶硅光伏产业人才发展智库建设,组建晶硅光伏产业人才研究会。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三区”科技人才制度,持续保障“一县一团”县域全覆盖和主导产业全覆盖。八是实施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探索改革市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和经费调整上更大自主权。进一步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先确权、后转化”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