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实验动物“证照分离”改革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进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完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审批材料,减轻企业负担
在实验动物许可申报材料中,取消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体检记录汇总表、符合规定的实验动物种子来源证明、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记录或相关资格证书等4项材料,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压减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换发审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领、换发审批”申报材料数量由10项调整为6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设施地址名称变更审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设施地址名称变更审批”申报材料数量由2项调整为1项。
(二)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对法定60个工作日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核验评审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时限压减率超过30%;法定50个工作日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时限压减率超过80%;法定30个工作日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时限压减率90%;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补领、注销审批”2个办事子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三)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提供实验动物设施建设前置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实验动物设施的整体布局、工艺设计、运行管理等进行专题咨询,确保实验动物设施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对实验动物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的,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试行承诺告知制。即由申请者出具承诺函后,可直接办理许可证,取消专家现场验收环节。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配合省大数据中心建立全省企业电子证照库,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证照电子化。及时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证电子证照归集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在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对已取消材料所涉及事项,严格按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实验动物质量抽检、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检等监管工作,视情况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开展实地核查、质量抽检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查处结果;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将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实验动物质量抽检、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检等监管行为和数据共享至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四是编制实验动物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三)持续做好宣传培训
进一步做好实验动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服务政策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解释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密切跟踪改革进展,总结评估改革情况,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实验动物生产和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附件:1.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
2.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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