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2020-01-06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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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在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相关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推进省院省校以及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合作。
负责人:裴伟征
电话:028-8671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