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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答复—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16 11:10:5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建议标题: 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建议
编号: 12050334 建议类型: 大会期间建议 提交日期: 2017-01-18
内容分类: 科、教、文、卫和体育    科学研究 建议办理类型: 政府类
建议公开范围: 同意对外公开 主办单位(分办单位): 科技厅 协办单位: 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建议内容:

作为高校从事科研教学的老师,我们非常关注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激励措施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改革措施,省政府工作报告着重提出了要 “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省委省政府也确立了“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全省科技工作的“一号工程”。事实上各级政府在研发投入、平台建设、资源聚集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持和持续扶持,高校科研院所也推出了一些激励措施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如我校就制定了“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目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问题也很多,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本地高校科院院所的科技成果对区域经济支持作用不明显等。

结合我们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现提出三点意见或建议:

一、引导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分类分级,推动建设不同类别的专业研究或专业开发的人才队伍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由于立项来源与目标不同,可粗略分为基础类研究成果与应用类技术成果。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及基金的支持,立项强调的是创新发现与理论水平,因此大部分研究工作出现了“立项与需求脱节、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这类的研发成果由于只考虑创新与理论,不考虑工程实现的问题,属于基础类成果,绝大部分在短期类是无法产业化的。只有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立项或依据当前的工程技术能力出发的研发成果才是可产业化的应用类成果,由于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倾向论文发表和国家项目,这类应用成果在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中占比不大,这也许是统计中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之一,也是许多企业认为高校科研脱离实际需求的缘由。

当然,很多基础类科研成果是新技术应用的基础,它们往往需要科学家持续不断的研究去克服工程化难题,一旦成功,就会带来突破性技术进步,因此战略意义重大,但这类成果由于产业化具有不确定性,研发时间也可能会很长,其研发就主要靠政府持续投入支持。

目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庞大的基础研究队伍,创新成果层出不穷,但大部分研究工作与工业界脱节,高校科研院所应推动科研人员关注企业技术问题,鼓励到工厂或企业兼职研发,推动对工程技术问题的持续研究,形成专注工程技术的研发队伍,才能加快科技成果的培育、转化和产业化,也才能培育工业界需求的技术人才。

二、推动和激励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建立科技研发的持续投入机制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平台,因此企业的创新能动性是新技术能否实施的关键。四川省特别是成都市的科技资源比较丰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但是大部分都应用到外省企业,如我校的企业合作经费超过70%是外地企业,对区域经济支持作用不明显。可能的原因:一是高校与本地企业未能搭建有效沟通交流平台,高校研发成果不具有针对性,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要“积极推动校地企双创合作,搭建高端合作交流平台”;原因之二是本省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科研开发机制僵化,导致创新能动性不足。例如:在与多个企业的装置技术人员交流中,发现他们迫切需要新技术新产品,但项目形成后由下而上无法推动,装置技术人员没有项目立项的话语权。

建议政府推动和激励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专业队伍,为传统产业升级换代、落实供给侧改革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的使用制度与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是否成功,科研开发人员是关键因素之一。尽管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仍未能对科研人员形成有效正向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始终不足。

至少在我所熟悉的工科领域,要成为一个能真正解决技术难题的专业人才,首先需要超过十年的专业学习与培训,然后还要持续不断的学习理论知识并结合实践,科研是否出成果与承担者的脑力投入有巨大关系,与项目预算中的材料、设备、测试投入关系并不大,而这种人力或脑力投入在现行科研项目成本中根本没有计入,从一个侧面反应出科研人员头脑的价值未能体现,打击了科研人员超额劳动的积极性,也导致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和经费使用中的浪费。

同理,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及处置权等方面对科研人员的脑力投入及承担风险考虑不足。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属于职务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但在转化过程中,项目的投入及风险基本由技术发明人承担,权责不对等导致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即使一些高校出台了职务成果由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共同持有的新规定,但所有权的权属认定审核程序复杂,可行性有待观察。

综上所述,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需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三方共同努力,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产业化实施的各个环节,才能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性发展。

建议答复:

曹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建议》(第33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的建议评述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本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对区域经济支撑作用不明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提出了引导和推动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分类分级。省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制度与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等建议。您的建议很好,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和推动高校院所建设专业研究或专业开发人才队伍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建议

2016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方案明确我省将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激励科技成果发明人积极转化成果。在全省首批选择24所高校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全面创新改革试点。鼓励高校院所增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

201611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明确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审与考核中,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技术转让成交额、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创办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和创业所得捐赠给原单位的资金等视同纵向项目经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限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二、关于省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建立科技研发的持续投入机制的建议

一是积极推动和激励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攻坚工程技术研发平台。截至2016年底,我省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4家。初步统计,拥有研发人员28071人,其中高级以上研发人员2977人。

二是建立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截止2016年底,四川省共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2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5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40家,形成了以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骨干,区域性、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为支撑的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省市上下联动,专业性、区域性技术转移转移机构交叉纵横的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推进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建设,围绕创新主体实际需求,瞄准西南地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行业、领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优质资源,引入信息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技术合同登记、成果评估评价、创业辅导与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技术交易、人才培养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10余家,培育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专业队伍。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12月,成功举办了中国创新挑战赛(成都赛区、绵阳赛区)比赛,探索赛事以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目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创新需求、寻求技术解决方案,并通过挑战、比拼的方式,竞争择优技术解决方案,为企业创新输入原创新科技成果。对于对接成功的项目,除给与奖励外,还在鼓励其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关于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制度与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的建议

《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对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允许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实行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政策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