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 关于支持广元市建设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议 | ||||
编号: | 13010735 | 建议类型: | 大会期间建议 | 提交日期: | 2018-01-30 |
内容分类: | 科、教、文、卫和体育 科学研究 | 建议办理类型: | 政府类 | ||
建议公开范围: | 同意对外公开 | 主办单位(分办单位): | 科技厅 | 协办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建议内容: | |||||
生物产业是21世纪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对于加快壮大新产业、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广元市位于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丰富,有“天然基因库”、“天然药库”之称。“十三五”以来,广元市坚持把生物医药作为工业五大优势产业,把“生物基因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着力建立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打造以生物种质基因提供与测序研究、产业化应用为目标的高科技产业园,推动生物基材料、生物基化学品、新型发酵产品等规模化生产与应用,推动绿色生物工艺在化工、医药、轻纺、食品、现代农业等行业的应用示范,建成2个百亿新兴产业,形成以生物基因产业为依托的四川省中小城市科技产业精准扶贫“先行先试试验区”。 目前,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已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但在推动过程中,还存在政策支持不足、资源整合较难、园区平台高度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先于陕西汉中、甘肃陇南启动基因科技产业发展,建议: 一、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纳入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建设,列入全省区域发展重点,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的重大项目,加速推进园区发展,快速完成产业链建设。 二、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划入产业用地指标体系。项目拟打造1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引进高端生物基因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作为引擎项目,形成产业集群,形成产业发展新引擎和新支柱。建议省政府将生物基因项目用地划入产业用地指标体系予以保证,同时根据高新技术产业“产城一体”的特征,配套商住用地平衡投资、投资商打造的达标配套环境工程采用政府补贴或政府协助申请景区政策运营等政策,鼓励投资人高标准建设项目。 三、加大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制定全省性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科研人员个人所得税方面)、产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商贸服务业、外贸服务业、餐饮服务业、股权投资类、总部经济类),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优惠政策,对生物基金产业及上下游产业,和相关认定扶贫项目给予最大限度优惠。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结合中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成立省市专项产业基金,由省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支持,由广元市组织实施。建立扶贫债、绿色债、土地储备基金等金融手段申报绿色通道,变传统政府补贴为政府与天使投资人共同出资股权投资,激活产业经济,同时对生物基因产业与扶贫工作的股权投资收益进行所得税等减免优惠。 建议答复: 王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元市建设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议》(第735号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纳入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事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因产业的发展,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0号)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8号)中,均明确提出在医药产业中加快培育基因工程、基因检测和基因治疗等基因产业。同时,发展基因工程已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列入《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川府发〔2017〕8号)《四川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川发改高技〔2018〕73号)等文件中。 建议广元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积极开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各部门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大力支持秦巴山区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争取国家相关专业园区。 二、关于“将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划入产业用地指标”事宜 积极支持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建议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注重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功能布局,优先依托广元市现有的开发区来建设实施,以更好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一是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将对用地需求较大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并要求优先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二是积极支持将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名单,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9号)规定,其用地计划由省上匹配70%,地方匹配30%。三是推进政策创新,拓宽发展空间。指导广元市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政策。加快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度,在留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广元市秦巴山区(国家级)生物基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四是积极指导广元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鼓励广元市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104号)要求,大力推行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三、关于“加大广元秦巴山区(国家级)基因产业园项目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事宜 (一)“建立扶贫债、绿债、土地储备基金等金融手段申报绿色通道”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文件规定,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绿色债券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若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适当调整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2016年3月23日,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苍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申请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规模10亿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3日。截至目前,该债券还未发行,建议待该债券成功发行后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该产业园项目扶贫债券申报的绿色通道。 (二)关于成立省市专项产业基金事宜。建议广元加强与巴中、达州等川陕革命老区地区沟通衔接,学习借鉴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设立的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会同广元市政府、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汇报,积极支持广元结合中央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服务当地实体经济,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三)科技厅高度重视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通过“生物技术与医药”省级重大专项、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了“秦巴山区生态资产遥感监测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秦巴山区道地中药材多元化种植示范及推广”等项目,开展资源保护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相关技术攻关。下阶段将进一步支持广元市发展生物基因科技产业相关科技工作。 |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蜀ICP备2002391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4 | |
网站管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电话:(028)86723782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编:610016 | |
技术支撑: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 | |
pv总量 访客数总量 | |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4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