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 关于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 | ||||
编号: | 13010629 | 建议类型: | 大会期间建议 | 提交日期: | 2018-01-29 |
内容分类: | 科、教、文、卫和体育 科学研究 | 建议办理类型: | 政府类 | ||
建议公开范围: | 同意对外公开 | 主办单位(分办单位): | 科技厅 | 协办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建议内容: | |||||
在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工作会明确提出,2017年将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这一“一号工程”,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属问题一旦突破,很多困惑迎刃而解。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尹力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8年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打破科技成功转移转化的壁垒。为此,建议下一步在完善科技人员创业环境方面加大力度,具体如下: 一、解决科技人员在岗创业或离岗但不离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法或制度障碍。 科技人员在岗创业或离岗但不离职创业,将面临身份错位问题:科技人员人事关系(社保关系)在原单位,但同时在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中担任骨干。在企业投标过程中,按照现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技术骨干社保关系证明,否则视为废标。而在岗创业或离岗但不离职创业的科技人员是无法提供与投标方向一致的社保关系证明材料的。因此,建议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针对创业科技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仅需提供原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即可的相关规定。 二、创业科技人员执业资格问题:同样是创业科技人员身份错位所引发的问题。目前各类执业资格(包括各类注册工程师等)在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时,行政主管部门均要求其提供与注册单位相一致的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创业科技人员放宽该项要求。 三、创业科技人员职称问题:建议人事厅制定相关政策,允许在岗创业或离岗但不离职的创业人员能够直接以创业企业身份申报技术职称,而不需要经过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通常情况下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会同意),仅需申报人承诺不在原单位享受相关待遇即可。 |
建议答复:
赵世春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第629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厅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破除束缚科技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营造开放宽松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构建人才创新激励政策支撑体系。制定《关于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等,从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办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目前,推动建成了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80余个,转移转化科技成果600余项、产生效益5500余万元。二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制定了《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20家单位扩大试点工作。截至目前,20家试点单位已完成200余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作价入股创办企业近60家,带动社会投资近30亿元。三是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试点。选取四川省农科院等21所科研院所和绵阳市涪城区等62个县(市、区),开展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等10项政策试点。全省已有5000余名农业科技人员参与了改革试点,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200余人,创办企业实体100余家,作价入股等有偿转让成果项目156项。四是探索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模式。制定出台《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坚持创新与转化并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2017年,申报自然科学领域高级职称评审人数较去年增加92%。
如您们建议中提到,我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方面也一定程度存在:科技人员在岗创业或离岗但不离职创业过程中相关法或制度障碍、创业科技人员执业资格、创业科技人员职称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挖人才富矿,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科技人员创业环境。
一是推动政策落地。推动《关于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落实落地,从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与原单位其他人员享有同等机会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科技人才专项调研督导,了解梳理各政策落实落地的困难及问题,与省人才办、人社厅等有关部门,一道对科技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过程中的职业资格、职称申报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大力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深入推进《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二是纵深推进“创业四川”七大行动。实施创业主体孵化行动,推动孵化载体建设上台阶,健全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实施创业人才激励行动,调动“四路大军”创新创业激情。实施创新活力释放行动,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职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等。三是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按照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设立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科技菁英平台,为天府万人计划遴选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印发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天府科技英才培养计划的意见》,开展六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300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2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营造更加宽松活跃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感谢您们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们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四川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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