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清委员:
您提出的《顶层设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注册制,着力增强成渝双城经济圈创新活力》(第0639号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以政策指引、系统建设等方式,深入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推动建立健全决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二是完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制定了《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高校技术经纪人市场化聘用方式,将技术经纪人纳入职称评审范围。三是推进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积极支持高校开展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支持了四川大学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四川大学-国电南瑞继电保护联合实验室”;西南交大与西南交通大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建校企产学研平台基地;西南石油与中石油、中海油联合建设“特殊气藏开发”“海洋石油提高采收率”等一批实验室及技术中心等。
当然,诚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许多现实制度制约和发展瓶颈。我们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一)确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落实。教育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高校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高校制定完善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具体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审计检查、巡视督查等工作的依据。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改革统筹协调机制与操作流程,简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步骤方式,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探索设计科技成果转化“注册制”的方式。指导高校深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试熟化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的建设,加强财政经费支持,赋予其资源支配权,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平台进行公司化的运营模式,探索“实验室+中试机构+孵化器”全链条成果转化机制。将其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决定,举全省各方之力高位推进中试熟化平台建设。
(三)支持高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学院,鼓励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复合型人才”培训项目,为培育校友型技术中介人才打造平台。拟推动高校探索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一定比例,用于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对评估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现金资助。
(四)积极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进一步为高校与行业龙头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大力支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与龙头企业联合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加速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为推动成果转化搭建了主要通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为成果落地引入启动资金,以“双创”为载体举办成渝双城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处,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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