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12 15:32:57 信息来源:办公室

徐汝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孵化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建议030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科技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始终坚持把孵化平台建设作为推动双创再上新台阶的重要载体,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发展。

一是加强引导,规范孵化载体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创办和参股孵化载体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内生发展实力。据统计,全省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170家,其中民营孵化器136家,占总量的80%。为明确孵化载体的孵化服务职能和功能,完善孵化服务模,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地方标准,分别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和《众创空间服务规范》,充分发挥孵化载体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效能。

二是重视培育,构建梯级孵化体系。我们以构建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孵化载体培育工作,2020全省新增国、省级孵化载体共60。围绕载体升级培育、资源对接、企业服务、技能提升、行业协同等方面,孵化器协会发挥主要作用,全年举办4期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创业孵化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成渝·第五期),累计培训创孵人才656人次,整体活跃度居全国第三;为71家企业提供精准投融资对接服务,其中11家企业获得3470万元科创贷支持,22家获得资本技术,融资数亿元;依托成果转化服务联盟开展成果转化主题交流及对接活动,为突破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应用阶段转化的服务链条难题提供帮助。

三是完善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我们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和《众创空间服务规范》,利用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孵化载体的资金支持,采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孵化载体拟支持50-100万元;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孵化载体拟支持30-50万元;对评价优秀的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拟支持50万元/个,众创空间拟支持30万元/2020年支持孵化服务平台项目62个,奖励资金达2450万元。同时,我们贯彻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税金额总计分别为925.35万元、255.9万元,分别是上年的1.4倍、2.3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推动全省孵化载体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培育力度。“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为目标,不断推进孵化载体的培育工作,鼓励孵化器协会和联盟发挥纽带作用,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梯度培养孵化专业人才,通过整合资源,为孵化载体和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搭建合作平台,促进其共同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孵化载体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和《众创空间服务规范》的作用,明确孵化载体的孵化服务职能与功能,规范各类孵化载体健康发展。鼓励国有孵化载体在发展定位上与民营孵化载体差异化发展,引导各类资源向民营孵化载体聚集,探索在金融资本驱动模式下的市场化运作,促进各类载体建立共生、共享、共同成长的发展关系。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发挥好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时向民营孵化载体倾斜,出台支持孵化载体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孵化载体的运营成本,共同推动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处,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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