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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外专处
  • 发布日期:2021-10-26 17: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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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端引智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高端引智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提升外专引智对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高端智力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1〕49号),结合实际,科学技术厅修订印发了《四川高端引智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经费定义及适用范围

引智经费是指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用于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省级引才引智基地(平台)建设等引才引智工作的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具备科研开发和人才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创新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开支范围及标准、资助方式及执行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附则等五方面内容。其政策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项目经费“松绑”。取消项目专家交通费、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和工薪资助比例限制,通过营造更具激励性和吸引力的制度环境,调动用人单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唯地域引进人才。

二是契合发展需求。引才项目开支范围增设人才引进服务费和翻译费,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资源集聚国(境)外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吸引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川发展,开展人才和团队招引等服务。

三是突出政策引导。围绕进一步发挥引智基地功能定位作用,设置经费开支范围。在发挥国(境)外高端人才集聚作用上,支持基地单位开支聘专费和国(境)外人才科研经费;在发挥国(境)外人才服务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作用上,支持基地单位开支国(境)外人才服务费和人才智力资源拓展费;在发挥重大引智成果培育转化及推广作用上,支持基地单位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规定开支相应的费用。

三、聘请国(境)外人才可开支哪些费用?

为进一步发挥项目集聚人才的重要作用,突出经费支持的针对性、时代性和灵活性,除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开支所聘国(境)外专家的交通费、工薪、咨询费(讲课费)、补贴、住宿费外,还可开支人才引进服务费、翻译费和其他费用。用人单位须永久留存相关财务凭证等材料。

四、2019~2020年延期实施的引才项目和2021年立项的引才项目是否适用本办法?

考虑最大程度减轻新冠疫情对外专引智工作的影响,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采取远程指导和线上办公等方式实施项目,2019~2020年延期实施的引才项目和2021年立项的引才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五、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是否有使用期限要求?

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未规定资金使用期限,由项目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自主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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