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支持,充分发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科技厅印发了《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新建的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一次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和周期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运行后补助支持,对在川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按年度给予运行后补助支持。
一、起草依据
本细则起草的依据主要为:《四川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1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19〕10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川财规〔2021〕10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考核评估规程》。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五章一十三条。主要包含经费安排、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包括四条)。主要明确了《细则》的制定依据、后补助支持对象、支持原则以及科技厅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经费安排(共包括四条)。主要明确了后补助的类型、补助金额以及经费使用范围。
第三章 实施程序(共包括一条)。主要包括发布通知、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实施补助各环节。
第四章 监督检查(共包括两条)。主要明确了对省野外站及依托单位等的相关纪律要求。
第五章 附则(共包括两条)。主要明确了《细则》的有效施行时间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