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要求,为引导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我省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制定《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不属于《管理办法》所称科学技术奖的情形和社会科技奖设奖原则,强调了社会科技奖的评价导向和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义务;明确了社会科技奖监管和指导主体。
第二章奖励设立条件。明确了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社会科技奖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出了社会科技奖奖励章程必须明确的事项和奖励名称要求;强调科学设置奖项。
第三章奖励备案程序,明确了社会科技奖备案的相关程序。
第四章奖励运行。明确了纳入社会力量设奖目录的社会科技奖,应公开社会科技奖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强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督等机制;明确了社会科技奖不得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项目,以及变更业务和停办向管理部门报告的程序。
第五章指导服务。明确了编制省社会科技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主体,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报告制度和涉及责令限期整改、移除目录的情形;强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有效期和办法解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