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引》(川科监〔2026〕1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压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作为科技伦理审查主体的责任,指导各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建设,科技厅研究起草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
二、主要内容
《建设指引》共六章。
第一章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宗旨和职责。明确委员会的成立宗旨与职责范围。
第二章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组建。明确委员会组成、成员要求、选聘流程与成员职责。
第三章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原则、审查内容和标准、审查程序。
第四章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保障和管理。明确委员会条件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培训、质量管理与备案登记事项。
第五章术语和定义。解释相关术语。
第六章附录。明确解释主体。
三、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提出了制定完善制度规范、提供咨询并指导风险评估、开展审查并跟踪监督等八项核心职责;将委员会人员细分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独立顾问、秘书/工作人员五种类型,分别明确其具体职责。
(二)细化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组建要求。明确委员会应由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组成,提出了委员的专业背景、性别组成、单位构成等具体要求;提出了不同委员的选聘程序、档案管理、任期和行为准则要求;强调了配备专职工作力量,确保委员会的日常运转。
(三)细化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工作的具体开展。明确了申请与受理、一般程序(会议审查)、简易程序、应急程序四类审查程序;明确了审查决定的核心要素和具体表述;明确了跟踪审查频率和档案管理时限要求;提供了初始审查申请表、受理通知、初始审查用表、审查决定文件、跟踪审查用表、审查项目登记表的标准化文书模版。
(四)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运行保障和监督管理。提出了单位应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办公场所、设施设备、运行经费等条件支持,应加强对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的质量管理;要求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建立利益冲突管理机制和成员长效培训机制,持续优化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