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六条,社会科技奖应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流程为: 设奖者或承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审并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社会科技奖目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