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除第1项由税务机关提交外,其他一式三份): 税务部门转请鉴定文书(附件1); 研发项目计划书; 项目立项决议文件; 研发机构或项目组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 经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合同;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附件4); 其他资料(如研究成果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