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4-18 17:34:07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转请鉴定: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向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转请鉴定文书,并通知企业提交资料。
组织鉴定:鉴定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3名以上专家通过会议或网络完成鉴定,必要时可要求补充材料、答辩或现场考察。
出具和反馈意见: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书》,通过科技部门反馈至税务机关。
告知结果: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鉴定结果,通过的项目需留存备查,未通过的项目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