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如何组成?
发布时间:2025-04-18 17:25:00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委员会组成要求如下(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
成员背景:需包含相关科技领域专家,伦理、法律专家,不同性别和非本单位委员,民族自治地区应有熟悉当地情况的委员;
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
要求:委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利益冲突声明》,定期参加培训,具备科研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