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今天是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预算编制 > 科技厅机关
  • 索引号: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3-26 15:34:00
  • 关键词:科技厅机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机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科技厅机关职能简介。

1.拟订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省有关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省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在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省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川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全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省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科技厅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四个面向”,打造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激励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协同、军民协同、区域协同,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主要目标是创新布局更加优化,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20212035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实施“5+1”“10+3”“4+6”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300项,育成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50个;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0家;创新人才加速集聚,柔性引进为川工作高端紧缺国(境)外人才300人次以上;创新动能显著增强,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总量达到1060亿元,全省技术合同登记额突破13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2.16万亿元。

一是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明确未来515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积极参与筹备省委全会,加强科技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做好重点领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实施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推进成渝创新合作成势见效。建立川渝科技创新协作机制,加快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和绵阳科技城发展。加强川渝科技创新合作。

三是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天府实验室,优化创新基地布局,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

四是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产业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数字经济赋能。

五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开展重大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企业和基地建设示范,加快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六是发展民生科技,促进科技富民惠民。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宣传。

七是加强创新合作,融入国际国内创新网络。全方位推进国际和港澳台科技合作,加强省际科技创新合作,全面深化省部省院省校科技合作,推进创新型市县建设。

八是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建强科技创新主体。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国(境)外高端人才智力,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和服务,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引导科研机构健康发展。

九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持续强化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推进科技系统依法行政。

十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科学高效的科技组织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科技厅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技厅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6302.7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科技厅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6302.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4.21万元,占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8.55万元,占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科技厅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630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10万元,占44.8%;项目支出3480.66万元,占55.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科技厅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02.7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98.5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6万元、教育支出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1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科技厅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98.5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9.65万元,主要是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占0.65%;教育支出85万元,占1.39%;科学技术支出5016.91万元,占8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72万元,占8.42%;卫生健康支出177.47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265.45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的专项业务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等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80.46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厅机关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科技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36.4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奖项评审及奖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专项活动及学术交流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境)外人才及成果示范推广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8.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7.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8.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厅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2.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厅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外省市学习交流接待、上级对接洽谈工作接待等来川科技交流接待和基层对接洽谈工作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8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关公务活动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厅机关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厅机关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科技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1.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0.4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科技厅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179.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有关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科技厅机关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科技厅机关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科技业务开展,用于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科技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业务的基本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科技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科技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