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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9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3 09:20:0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景世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第95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规划布局和推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科技厅高度重视加快规划布局和推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事宜,积极推动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争创工作。一是加快省级农高区政策出台20235月,我厅经多次征求省级部门、市(州)科技局和厅机关处室意见,已形成《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拟按程序专报郑备副省长同意后,再提请科技厅厅务会研究,力争6月份完成协调省政府常务会上会事宜。二是开展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争创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培育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农业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夯实国家农高区创建基础,2018年以来,我厅持续将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基础建设较完备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纳入国家农高区培育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联系指导、完善竞争机制、实施动态调整,力争十四五时期实现我省国家农高区确保一家、力争两家的创建目标。

同时,为加快推动我省创建国家农高区相关工作,20227月,科技厅组织有关市科技局召开了国家农高区推荐对象遴选工作启动会。学习领会国家农高区创建政策,分析我省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形式,安排部署国家农高区培育园区评审答辩工作。202210月组织召开了国家农高区培育园区遴选答辩评审会。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分,拟推荐排名前列、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成都、绵阳、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创建国家农高区。并于20235月经科技厅厅务会审定通过,并以科技厅名义,将成都、绵阳、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创建国家农高区的建设意向报科技部,以便科技部纳入建设意向园区排队。

下一步,科技厅将加快推动省级农高区政策出台,待实施意见印发后,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联系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省级农高区,力争培育壮大一批省级农高区,补齐我省农高区建设短板,进一步强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待科技部启动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时,我厅将第一时间积极推动创建工作,争取成功创建国家农高区。引领带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尽快研究岀台相关政策文件,要建立健全四川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力的支持措施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科技厅在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专题调研等基础上,系统梳理国家农高区以及兄弟省市省级农高区政策,20223月形成《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初稿)》,7月两次专题会研究,于10月多次征求厅机关处(室)意见、省级有关部门、21个市(州)科技局和社会公众意见。20235月,再次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厅机关处室意见,并形成了《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下一步,拟按程序专报郑备副省长同意后,再提请科技厅厅务会研究,力争6月份完成协调省政府常务会上会事宜。农高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由科技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省政府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关于加强系统谋划和务实推动的建议

202212月,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了《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川委发〔202229号),明确要求全面开展园区分类建设,持续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评选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级园区。20233月,省委一号文件(《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布局并启动建设首批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我厅高度重视,将“启动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列入2023年科技厅工作“十件大事”,将推动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出台四川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科技厅工作“四张清单”。

下一步,科技厅将全力推动省级农高区政策出台,强化规划布局、加强联系指导、做实认定管理,培育壮大一批省级农高区,为争创国家农高区打下基础,以引领带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我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和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提供强力支撑。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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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聂炜玮;联系电话:0288671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