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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02 17:53:00 信息来源:监督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给科技成果转化划出“不可为”的红线,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联合教育厅、省国资委出台《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

根据国家和省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清单》明确了6项禁止转化的科技成果及18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禁止行为。其中,禁止转化的科技成果包括危害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等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已经限期淘汰的,违背科技伦理、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等6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禁止行为则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科技成果、擅自转化成果、未按规定奖励相关人员等18项。内容覆盖成果取得、转化、收益等成果转化全流程。

《清单》的出台,有助于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底线”意识,明确转化过程中不可为的规则边界,从而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康有序发展